愛的化身

【回“婚姻良藥”主頁】

preace有一位有智慧的傳道人給他聽眾一個好建議和挑戰。他說要把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研讀如下:頭一個月——每天都要研讀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一次。之後,用一年的時間,每周讀它一次。再來,有生之年每一個月要讀這篇一次。是的!如果我們每位——每一個人——如此做,我相信我們的婚姻會更美滿快樂堅強。您要接受這個挑戰嗎?

我若能說人間的方言,甚至天使的語言,卻沒有愛,我就成為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就算不了什麼。我若將所有的財產救濟窮人,又犧牲自己的身體讓人誇讚,卻沒有愛,仍然對我無益。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哥林多前書13:1-8a)。

愛不計算人的惡(也可翻譯為“愛不記住別人的過錯”):2014年七月,我付了七塊美元給美國田納西州政府好讓我拿到一份我行車記錄。我很高興地看這份正式文本說我沒有任何記錄——沒有任何違規的行為,沒有車禍或其他警方的問題和記錄!事實上,大約1983年,警察發給我超速罰單;在限於30英里的速度我開了35!(而且是下坡!)但是,因為這是我第一次違規,所以法官給我特別的恩惠。當我出法庭時我認了我的罪,把罰款付清,並且上了一門課(是交通警察教的課程),州政府就完全抹去了我的記錄。之後,連田納西州政府的計算機都找不出我犯罪記錄。巴不得所有的配偶能夠如此地恩帶他的良伴——完全抹去配偶的過錯!

多年來在我們的家,愛倫(我妻)時常是這方面的受害者。我們結婚已有四十八年。但是,我很難地忘記、原諒、抹去她在這四十八年所犯的過錯。我這句話是承認我的錯,並不指出她的短處。丈夫尋味和咬嚼妻子的過錯並不推進他們的婚姻和關係,就如妻子拒絕原諒丈夫的過錯會毀壞他們的婚姻一樣。難道,神給我的恩典——我不應該給愛倫同樣的恩典嗎?我希望愛倫給我的恩典——我不能把同樣的恩典給她嗎?如果我不要原諒愛倫的過失,我能期待她原諒我的過錯嗎?當她使我不高興時,述說她以前所犯的錯誤有什麼用呢?每次我們吵架時,她列出我所有讓她不滿之處,對我們的話談有什麼幫助呢?唯一解決問題的好方法是原諒、忘記、刪除和抹去:原諒對方、忘記錯誤、從你自己的大腦里刪除和抹去所有對配偶的惡意。使徒保羅教導基督徒:“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饒恕了你們一樣”(以弗所書4:32)。如果基督徒追求這個標準,生活在最親密的關係里的丈夫和妻子就更應該“彼此饒恕”!

愛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向良伴懷恨的配偶讓“不義”滲入和充滿他(她)的心。如果他反覆思考配偶的過錯、把它當作玩具似的——揉一揉這些錯在腦海里。如果把錯誤拿出來跟配偶再三地提醒,他就是“喜歡不義”。唯一的結果是問題上加問題,惡意上加惡意!他們的婚姻只能繼續惡化。但是,相反呢?相反是饒恕。饒恕和原諒產生平安!

愛凡事相信:一旦原諒對方,才可以恢複信任,才可以彼此“相信”。彼此相信使得家庭堅強快樂——因為二位都要成為愛的化身和耶穌基督的形象。


“勸人和睦的,便得喜樂”
箴言12:20

生命之光廣播電台 ©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