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論和自然主義的困境

05741990年9月3號,蓋瑞莫瑞勒斯為了得到紐約俱樂部舞會入場卷殺死布萊恩瓦金斯。蓋瑞該感到內疚嗎?這個簡單的問題把唯物論的(或是自然主義的)謬誤露了出來。無神論者根據唯物論說,除了物質、能量和自然律,沒有別的東西,一切都是自然律造成的。
0575假如一切都由自然律決定的話,人類的行為也是;假如人的行為也是由自然律決定的,我們的行為就不是我們自由選擇的;假如行為不是我們自由選擇的,道德上我們就沒有甚麼責任,因為道德責任的條件是人有選擇行為的自由,換言之我們作的不是自己決定的所以無須負責。比方說,假如有個人被推下山去,他的身體把山下一個人壓死了,這個被推的人不需要為山下被他壓死的人感到內疚,因為那人是他在重力迫使下致死的。同樣地假如有其它複雜難以辨認的自然律迫使蓋瑞莫瑞勒斯刺殺布萊恩瓦金斯的話,他就像被推的人不需要為山下的死者感到內疚。
0576唯物論支持者無法自圓其說,主要是不承認人有自由意志,他們辯解自由意志也是物理活動自然進程中的產物。事實上我們看不到任何自然律能夠造成自由意志的證據,也見不到自然律能夠從無到有地衍生出物質。此外,如果人的自由意志是自然形成的話,人類族群中就不應該有道德審判這樣的行為。因為道德審判的先決條件是行為標準,有這套行為標準才能以此衡量人們自由選擇的行為。謀殺是錯的,不但因為它是人自行選擇的行為,也因為這選擇違反了標準。如果沒有標準,沒有總結是非的定義,選擇殺人就跟選擇嚼口香糖一樣,沒有對與錯的分別。
0577唯物論者在提出人類道德審判的解釋時,在解釋人類身懷有意義地制定好行為與壞行為的能力時,他們的議論基礎是,人類的自由意志是從物質和物理規律中生出來的,人類的行為標準也出自於物質和物理規律。前者實在昰夢臆,而後者在邏輯上是不可能的。
0578任何物質活動自然形成的行為標準對人類是沒有約束力的。假如漫無目標的風與水滴的力量在沙岩上形成了“不要吃葡萄”的字跡,人類沒有責任遵行那個命令。任何用那痕迹來審判吃葡萄的人必受到大眾的嘲笑。誰不知道人無須遵循大自然里的偶發現象。然而唯物論的觀點,“不要謀殺”就像“不要吃葡萄”一樣,都是大自然力量漫無目標的偶然產物。那怎麼能對人類有約束力呢?
0579物質論者無法迴避這個論證,他們假設在人類逐步演化的過程中是人們的理性制定了行為標準。如果理性發明標準(而不是發現),這個標準完全是主觀的,完全取決於那幾位制定標準的人。如此一來,什麼是錯誤呢?在他們的觀念里,錯誤已經被簡化成違反了決定公共政策的掌權者所偏愛的行為。換言之,世界上沒有一般公認的錯誤行為,只有政治上遭受壓迫的少數人。
0580在這樣的觀點下,德國納粹掌握政權期間,殺死猶太兒童是人種凈化的高貴行為,那些個殺了猶太兒童被監禁的戰犯無需感到內疚,因為他們的行為惟有在納粹執政之前與之後不能被當時領導接受下才被認定是錯的。若是如此,唯一站得住的控訴只有時間了。若對與錯的定義全然是人為的,蓋瑞莫瑞勒斯只需要感到自己犯案的運氣不佳或是作的不夠聰明,我們沒有什麼理由說他應該感到內疚。
0125聖經宣稱,現實有屬靈的層面,不僅限於物質和物理規律。神創造的人是有靈魂的,神造人之後給了人約束行為的標準,也賦予人的靈魂選擇服從或不服從標準的自由。我們接受了聖經描述的現實,就不會有邏輯上的困難說,蓋瑞莫瑞勒斯殺了布萊恩瓦金斯,他應該感到內疚。
備註:本文是美國律師Ashby L.Camp先生的著作。他特別授權生命之光廣播電台翻譯他的文章,並且在節目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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