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信的過,誰靠的住?

想起那天凌晨華南農業大學廣州五山校區,研究生宿舍樓發生墜樓事件,一名三年級女研究生從九樓墜下,當場死亡,令人觸目驚心。生命只有一次,是什麼原因導致自殺者,選擇如此極端的方式對待生命?

原因自然有種種,比如像華南農業大學對自殺事件的調查所顯示的。或是因學習成績不好,想退學打工,供兩個弟弟讀書,卻遭家裡反對,最終不堪壓力輕生。或是因為與男友關係遭父母反對,加上擔心個別科目可能不及格,導致無法按時畢業,在雙重壓力下選擇了輕生。

有一點可以肯定這些悲劇,本都是不該發生的,還有很多很多原因。但有一點是共同的,有時候是父母不可信,有時候是同學不可信,有時候是男女朋友失信了。似乎在他們的生命中,已經無人可以信賴。

是的,在我們這個世界上,生活有時候確實很累。本來好好的朋友,因為一點點的利益糾紛,會突然反目成仇。本來信誓旦旦要白頭皆老的夫妻,因為第三者的介入卻勞燕分飛。在文革期間很多人一夜間把親人出賣。對我很好、視我如兒女的老師,我卻曾在某些人的教唆下,貼出了反對他的大字報。

原來是耶穌的門徒和老師朝夕相處的猶大,為了那三十個銀幣竟然出賣了祂。撇開人所共知的叛徒猶大不說,就連人所稱頌的彼得,雖然也曾發誓說,“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但最後在關鍵時刻也曾三次不認主。

唉,真是世態炎涼,人心頗測。連聖經耶利米書的作者,也曾發出這樣的感慨,“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難道我們就沒有可以信靠的了嗎?

有!他就是創造我們也深愛我們的神。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又永在的全能者”。祂永不改變!我們的神是有言必果,有約必守的神。在古時神為了顯明祂的旨意是不可更改的,應許了的事情還要起誓為證。

如經上所記,當初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的,可以指着起誓的,就指着自己起誓,“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

這樣亞伯拉罕既恆久忍耐,就得了所應許的。我們在希伯來書11 章也看到了無數的古人,只要他們真心依靠神,神總是信實的,他們的禱告和祈求,神總是答應。

在人類始祖犯罪的時候,祂曾應許我們一位救主。兩千多年前神差祂的獨生兒子主耶穌,親自在十字架上流血,為了我們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而且死後三日復活,如今坐在天父的右邊做我們的中保。神為了顯明祂的應許是不更改的,甚至將聖靈賜給我們,在我們裡邊做憑據。

感謝神,禰是全然信實的。我們縱然失信,禰仍是可信的,因為禰不能背呼自己。禰藉著主耶穌基督所應許的一切話語,必然成就,絕不若空。

主啊!我現在最需要你,我需要真正的平安,在此刻我帶着破碎的心,來到你的跟前。主耶穌,我求你赦免我的罪,賜給我平安和安慰。我敞開我生命的門,讓我全然的信靠禰!(作者:翟世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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