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的管家

為了準備第二個孩子的出世,我做了一下家庭預算,不算則已,一算之下居然發現入不敷出。固定的支出比例很大,比如保險費、房屋稅、房屋修理費用、瓦斯費、電費、水費… ,好像沒有多餘的錢可以存起來。

再看看最近的花費常常用動用準備救急基金。我心裡不禁有些擔憂,到底我要如何開源節流呢?我開始為這件事情禱告。

上帝就對我說話。很奇妙,每一段時間上帝讓我學習不同的功課。這段時間裡,上帝教導我許多對金錢的正確看法。有時候在我清晨讀經禱告的時間,有時候藉着教會聚會傳道人的講道,把祂的旨意告訴我。

比方,聖經中並沒有說錢財是萬惡之根,聖經上卻說貪財是罪。金錢本身是中立的,神沒有否定財主,也沒有否定財富;但是如果財富成了我們追求的對象,就成了偶像,我們等於是金錢的奴隸,被追求財富的慾望所捆綁,不能自由領受神所賜給的生命,就成為我們屬靈成長的阻礙,神就不喜歡了。

所以貪婪是罪,十誡中最後的一誡就是不可貪圖他人的房屋、妻子並他人一切所有的。面對百貨公司、商店的大減價,五花八門、玲琅滿目的商業廣告,很容易把我們陷在貪婪的罪里。信用卡貸款更助長了人貪婪的慾望。

聖經箴言書中有一個施捨法則:“有施散的卻更增添,有吝惜過度的反至窮乏。好施捨的必得豐裕,滋潤人的,必得滋潤”。越多的付出,神就越多的供應。越是吝嗇自私為自己打算,就與神的恩典祝福隔絕了。

所以不是等到我們有餘才能施捨,就是在我們缺乏的時候,出於愛心的奉獻與施捨更是上帝非常悅納的。耶穌當年就稱讚一位寡婦獻上兩個小錢,因為她自己不足,竟把養生的錢全都獻上了,這需要極大的信心和愛心。

自己都不夠了,怎麼能夠行善呢?詩篇37篇3-4節神對我說,”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住在地上,以祂的信實為糧; 又要以耶和華為樂,祂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

這兩句經文告訴我上帝有三個命令:第一要倚靠上帝行善,第二要以上帝的信實為糧,第三要以上帝為樂。然後它提到上帝的應許,上帝將我心所求的要賜給我。

這三步是有次序的,因為我自己沒有行善的能力,只有倚靠上帝才能行善。當我行善給了人以後,自己就沒得吃,所以第二步,我要以祂的信實為糧。

上帝是信實的,祂一定會供應我一切的需要。可是我想出去玩,休閑娛樂一下,沒有錢怎麼辦?所以第三要以上帝為樂,以自己所有的為足。

上帝沒有應許必定供應我想要的,但是祂卻應許必定供應我一切所需要的。當我決定在金錢上倚靠神,我的心就充滿無比的平安,我知道我願意遵行神的話,我就必定能經歷祂所應許的一切,因為我們的神是不會說謊的。

祂說的話,從來沒有改變過。人可能會食言,會忘記自己的承諾,甚至會說謊,但是上帝卻不會忘記祂的應許。後來我真的經歷了上帝奇妙的作為。

在祂為我的預備下,我收到了許多來自各方的愛心,像嬰兒床、衣服、奶瓶、毛巾、浴盆、玩具、手推車,安全座椅等等,這一切新生兒的用品和衣物,我一毛錢也沒花。所有的東西都像是全新的一樣,都是我喜歡的。

讚美阿爸父,我們的造物主神。祂真是信實、慈愛、又誠實的主啊!(作者:蔣文玉)

生命之光廣播電台 ©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