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聖經》是由一位作者所寫,我們自然會期望它的所有部分都協調一致。若是 40 多人就一個主題寫成的一本書,以人的經驗常理來判斷,在信息上完全一致的可能是微乎其微的。
聖經中40多位作者寫了66卷關於不同主題的書,然而,它們並不彼此矛盾,而是在啟示上帝的救贖計划上互相補足。這的確讓人感到驚訝。
有人可能會猜測說:“那40多位聖經作者一定是聚在一起,非常緊密和仔細地合作,才完成了這部如此高度契合的傑出作品!”
歷史證明,這些作者相隔幾個世紀,大多數人從未見過對方。他們根本沒有機會聚集在一起,計劃或修改自己的著作。事實證明,這40多位作者各自完成的書卷之間竟然存在着完整的統一性。
這種和諧必須用其他方式來解釋。那就是,只有上帝的統領才能叫人信服。
《聖經》是一本書,是一個統一的整體。
請看《聖經》的兩個組成部分:《舊約》和《新約》。
雖然它們分別代表了上帝與兩組不同的人所訂立的兩個不同的盟約(或協議),但《新約》和《舊約》卻完美地結合在一起。
有人說:“《舊約》是隱藏的《新約》,《新約》是顯明的《舊約》”。《舊約》是根,《新約》是果。
另外,讓我們注意一下《聖經》第一卷書和最後一卷書之間的對比:
1) 《創世紀》以創造天地開始;《啟示錄》以創造新天新地結束。
2)《創世紀》講述了光以及日月的創造;《啟示錄》講述了日月為人類服務的結束。在新耶路撒冷(也就是天堂)人需要的光是上帝和羔羊(耶穌),上帝和耶穌就是那光。
3) 在《創世紀》中,人類與撒旦相遇並被打敗。在《啟示錄》中,另一場戰鬥打響了;這一次,撒旦輸了,通過耶穌,人類成了獲勝者。
4) 在《創世紀》中,人類被逐出伊甸園,那裡是第一個男人和第一個女人曾經生活的地方;在《啟示錄》中,人類重新回到上帝身邊,生活在新天新地里。
5) 最後,《創世紀》講述了人類如何失去了吃生命樹上果子的特權,以免罪變得不朽。而在《啟示錄》中,隨着罪的消滅,人類被邀請吃生命樹上的果子,從而獲得永生!
是的,《聖經》的統一性真的很奇妙。當我們覺察到這種統一性時,我們會驚嘆不已,並得出結論:上帝是這本書的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