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帮助我们的家庭变得更丰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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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ey圣经旧约有一条规定告诉犹太人要把田地和群中所得的百分之十献给神;请参考利未记27:30-33以及申命记14:22-29。事实上,我应该说“…献还给神”——因为旧约记载万物是神所造的,是神所拥有的,而且神只是把东西借给人们让我们暂时使用;请参考诗篇50:10。

此观念不限于田野和牲畜方面;连长子也属于神。犹太人把牲畜和庄稼献给神(包括一些给利未人吃),但犹太人用钱把儿子和部分动物赎回来;参看出埃及记13:1-6。

神没有把这些规定用在基督徒时代,但是那些观念和原则仍然存在。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属于神;神只不过把万物借给我们使用片刻。因此,我们要用我们所拥有的荣耀神,包括我们的钱财。

有关钱财,神说了不少话,譬如:“怜悯贫寒人的,就是借给耶和华”箴言19:17。“眼目仁慈的必蒙福,因他将食物分给贫寒人”(箴言22:9)。“有施舍的,钱财增添;吝惜过度,反致穷乏。慷慨待人,必然丰裕…”(箴言11:24-25)。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体上荣耀神”(哥林多前书6:20);意思是耶稣奉献他所有一切,所以我们也应该“奉献”(钱)。“每逢七日的第一日,每人要照自己的收入抽出若干,保留起来”(哥林多前书16:2);意思是基督徒要奉献金钱支持主耶稣的善工。“…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各人要随心所愿,不要为难,不要勉强,因为神爱乐捐的人”(哥林多后书9:6-7)。

“所以,弟兄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罗马书12:1);意思是我们要奉献自己,不只奉献金钱。

连现今的研究都告诉我们,“奉献”给我们自己之外的需要是多么重要。网上很多资料都说明人家为何要支持(赚了钱应当给)慈善机构。人们赚了钱的时候就伸手协助社会之需;让赚钱的那位也感到“舒服”——给他自我满意感。基督徒也同意这观点。基督徒视“奉献”为神给人的特权,参与神的善工,使我们成为神的手,神的脚。

世上有许多所谓慈善家奉献大钱帮助不同的人和机构,但是奉献不限于财主。耶稣基督夸讲一位贫穷的寡妇,说:“这寡妇,虽然自己不足,却把她一生所有的全都投进去了”(马可福音12:41-44)。施舍这件事比施舍的数目重要;但是神期待人们“照自己的收入抽出若干”。

快乐美满家庭包括与自己家之外的人分担经济上的需要;奉献金钱给慈善机构,会让您的家享受这种快乐。没有这一项服务,您我的家不完整,因为我们只专顾自己。

我劝普天下的夫妻,很诚恳地也很严肃地思考你们应该奉献多少钱给教会、博物馆、医学研究中心,和其他依赖人捐钱给他们的机构。没有外人的支持这些机构没办法存活,去帮助那些无能照顾自己的人。不要说,“我们要等到我们的钱财足够了,等到我们能够赚很大的一笔钱之后。”不!现在就要开始捐钱!今天开始!从今以后要继续不断地奉献金钱!毕竟,你的钱不是你的;都是神的!


“神能将各样的恩惠多多加给你们,使你们凡事常常充足,能多做各样善事”
哥林多后书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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