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腳、勸酒以及文化的陋習

最近看到一則消息,即在湖北襄陽,兩個朋友納涼,喝啤酒助興。不料一方勸酒,另一方不勝酒力不願多飲。到最後拔刀相見,釀成悲劇。不禁感慨這真是不值。但這樣的悲劇,在餐桌上的悲劇,真是屢見不鮮。輕者家庭不和,重則丟失生命。我們是否該反省了!酒本身是美好的,但有些不健康的飲酒文化,譬如勸酒是否應該被摒棄了?

歷史回到上個世紀初,一百多年前中國女子的裹腳。最近到中國西部旅遊,導遊介紹了很多當地的風土人情。言談間他也提及他家裡四代同堂,奶奶還是裹腳的。舊時的女子,以“三寸金蓮” 為美。大戶人家的女兒,四歲便開始裹腳。這樣腳就會小,長大後就為金蓮。一般人家的女兒,五歲開始裹腳。長大後腳會大一些,稱為銀蓮。而窮人家的女兒,六歲才開始裹腳,長大以後腳會很大,只能稱為鐵蓮,這樣的女子多半會被婆家看不起。因此只有在外面餵豬幹活的份了。聽到導遊的講解,我不禁想起小時候在鄉下,鄰居老婆婆夏天打開長長的布帛,清洗髮臭的裹腳的情形。去年夏天在廣東中山堂一游,記憶最深的就是看到一幅照片關於幼年的孫中山,振臂疾呼不要父母為姐姐裹腳的樣子。彷彿時光穿越,想到舊時的中國女性必須要忍受的痛苦。人為的被摧殘,就為了當時畸形變態的審美。用纏腳布層層緊裹,來阻止女孩腳部的正常發育生長。想象有多少那時的婦女因此輕則腳趾畸形、潰爛。重者整腳壞死,甚至失去生命。作為一名女性,我無法想象那樣贏弱不堪,行走不便的母親是如何堪以負荷腹中的孩子?更談不上和孩子追跑玩耍…..

這就像天足會創始人立德夫人筆下所描寫的 “那些西部的女子腳裹的像蹄子一樣小…。北方的勞動婦女因腳小站立不穩,只能跪在厚厚的黑土地上勞作。”這樣揪心的場景,真是令人心酸。我在慶幸自己沒有出生在那個畸形的審美年代,不會去受舊時女子的痛苦。 也深深感謝那些有識之士幫助人們摒棄陋習,廢除裹腳,其中有中國的、也有外國的,就像反封建起共和、廢除兩千年封建帝制的孫中山先生;就像那位英國富商之妻立德夫人…..

那時的女孩是不幸的,她們甚至不懂纏腳帶來的後果和對身體的傷害以及對今後生活的影響。她們有的甚至可能不認為纏腳不好。她們可能被那些年長的婦人和傳統文化所教化,就像在立德夫人的天足會上有的女人立起反對她的倡導。“裹腳漂亮”。因為只有三寸金蓮才配得上那漂亮緞面的繡花鞋。而甘願去忍受痛苦,去迎合那畸形的美?作為今天崇尚獨立自信的女性,是無法想象一百多年前中國女子的纏足風氣以及又如何對待這個殘酷傳統沿襲,狠心親手再去摧殘自己心愛的女兒的雙腳?就為了那時那個變態的審美? 或者因為整個社會的審美變態, 人們只有這麼做,他們的女兒以後才找得到好婆家?

當然,一百多年過去了,國門大開,正在走向世界的國人可能早就把裹腳這個歷史事實遺忘了。但是類似的文化傳統陋習,是否也要像廢除裹腳一樣被摒棄的呢?勸酒就是其中之一。中國有着悠久的喝酒文化,從大到國宴,小到家庭聚會,無酒不成席。沒有酒就沒有歡聚氣氛。勸酒本是代表禮節以及對客人的尊重,但不知何時演變成了朋友間感情深淺疏離的標誌。所謂感情淺,舔一舔,感情深,一口悶。我們很多人都看過別人或者自己經歷過不勝酒力,無可推卻的情景,最後喝得酩酊大醉或身體不適。但是這些都屬於不值得一提的小案例,更有甚者,我認識兩位朋友家人都是在酒桌上飲酒過量死亡的。當然在酒桌上死亡的畢竟是少數,更多的家庭是丈夫常年在外因為各種原因,工作的、或者私人的飲酒。有多少妻子、孩子晚上面對的是喝得爛醉如泥的丈夫和父親?就像那親手為自己女兒纏足的母親,那勸酒的朋友,在別人不勝酒力時為他添酒的朋友?你是否想到你對別人生命的摧殘,對別人家庭的破壞?對美好傳統文化的曲解和污染?人不會一夜之間沉迷於酒精,環境的影響、朋友相聚的氣氛,一次次、一步步將人引入沉迷。

我們是否要摒棄酒文化中不健康的成分,讓美酒真正成為節日親朋相聚助興的瓊漿玉液。

上帝要我們過有節制的生活,我們是否有告訴我們的朋友,在飲酒時要謹守上帝的誡命,要幫助那些不認識上帝的人摒棄勸酒的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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