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見證:愛好家人

一位姐妹時常不來聚會,負責聯絡、鼓勵聚會的同工每次都要電話提醒和邀請她。有一天這個姐妹跟負責聯絡的同工說,她很想來,只是沒有錢搭車而已。負責的同工馬上給她轉了 300 塊錢。後面姐妹出現在教會了。

聖經在《希伯來書》10章25節說:“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在教會中,是有一些不聚會、停止聚會成了習慣的人。為了鼓勵這些人,牧者及同工們也是絞盡腦汁,既頭疼、又無奈,還要有極大的忍耐。除了教導鼓勵他們聚會的重要性,還得時常主動地去聯絡他們。

儘管如此,有的人還是會為自己不來聚會,找各樣的借口和理由。其實,說沒有錢的這一為姐妹,有可能說的是借口,想要以“錢”來嚇退和攔阻同工對她的關注,希望以後不要再打擾她。只是沒想到的,當她說沒有錢坐車的時候,同工居然轉錢給她,而且是多於實際需要車費轉給她,她自然也不好推脫,只能出現在教會裡了。

一些這樣的人有時候也很矛盾,即希望別人關注他們,又希望別人不要關注他們。因為當教會對他們不聞不問的時候,他們會感到教會不重視不關心他們,他們不來聚會,教會也沒有人問侯,心裡很是受傷。這個姐妹其實家境殷實,在這個城市有兩套房子。一套在繁華商圈出租,一套自己住,而且也有退休金。

她天天收留各種流浪貓狗,在這個城市都成名人了,連政府的救助站都會來找她,要把一些流浪貓狗給她。去過她家的人都受不了,家裡到處是貓狗,而且很臟,臭氣熏天。她的愛心、精力和金錢就是花在這些動物身上。這可是一筆非常龐大的照顧費用,一般的家庭可供養不了這麼多的動物。可是她就是沒有把關愛給到人。

她的丈夫受不了她,與她離婚。姐妹沒有把愛心用來關愛和陪伴自己的兒子,導致兒子對母親非常怨恨,精神也出了問題。前兩天還離家出走,去了其它城市,像個流浪漢一樣。結果被當地警察收留,並打電話給姐妹讓她去接。兒子回來後,上一周姐妹來教會,也把兒子帶過來了。只是她的這個兒子沒待兩分鐘就出去了。後來才發現他的背包裡帶了兩塊磚頭。感謝主,那天的聚會沒有發生任何事情。

晚上,兒子跟姐妹大吵一架,還動了手,現在已被送進精神病院治療了。姐妹的事情很是讓人頭疼。大家勸她,少花些時間在那些貓貓狗狗的身上,多花點時間在自己家人身上,多來愛愛自己的家人,多來做一些對建造教會有益的事情。至少,把時間、精力、愛給到自己的家庭。可姐妹似乎不聽勸。

今天很多人會說,對自己的家裡人傳福音太難了,這是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但更多時候,我們也要思想:我們在家人面前,是否有好的見證?

我們是傳揚了主的名,還是辱沒了神的名?我們不好的生命見證,讓人聽到福音,是否就心生厭棄呢?聖經《提摩太前書》5章8節說,“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 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

我不反對人愛動物,只是連動物我們都會有這麼深的憐愛,我們為什麼不能很好地愛我們的家人呢?請我們信徒有正確的順序。我們愛神,也要愛人,特別是愛自己家裡的人。因為這是我們最好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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