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十誡》中有一條我們非常熟悉的誡命:“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20:12)我們通常把它理解為孩子要聽父母的話、尊敬父母,父母年老時要照顧他們。這些當然都對,但第五誡遠不只是教我們做一個 “孝順的孩子”。神乃是藉著家庭,教導我們更深層次的屬靈功課。
第一,孝敬父母,是學習尊重神所設立的權柄。父母的權柄是神在家庭中所設立的秩序。孩子尊重父母,不只是因為父母養育了自己,更是在學習尊重神所設立的權柄。一個從小認為 “沒有人可以管我” 的孩子,學到的不只是任性,而是一種拒絕權柄的生命態度。因此,家庭其實是人學習謙卑的第一所學校。
第二,孝敬不等於父母永遠正確,也不等於盲目服從。保羅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弗6:1)“在主里”非常重要。父母的權柄在神的權柄之下。如果父母要求我們違背神,我們不能以孝敬為理由犯罪。我們可以不同意父母,卻仍然尊重父母;真正的成熟,不是永遠聽話,而是在不同意見中仍然保持敬重。
第三,孝敬不是童年的責任,而是一生的責任。小時候,孝敬表現為聽從和接受管教;長大以後,表現為尊重、感恩和關懷;父母年老、軟弱,需要幫助時,則表現為實際的照顧。《箴言》說:“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箴23:22)年輕時尊重父母並不難,真正的考驗常常是在父母衰老以後。
第四,孝敬包括尊重父母的尊嚴。父母老了,行動慢了,記憶差了,思想也可能跟不上時代。孩子很容易從被教導的人變成教導父母的人,甚至開始輕看他們。但聖經說:“不可藐視她。” 我們可以幫助父母,卻不應該讓他們覺得自己已經毫無價值。怎樣對待年老的父母,往往顯明我們是否真正學會了感恩。
第五,孝敬也包括實際地報答父母。《提摩太前書》5章4節說,兒女要“在自己家中學着行孝,報答親恩”。聖經所說的孝敬,不只是嘴上說愛,而是願意付出時間、精力和實際的幫助。耶穌曾責備法利賽人,因為他們用宗教的理由逃避奉養父母(可7:9–13)。我們不能一方面熱心服事神,另一方面卻逃避最基本的家庭責任。
第六,孝敬父母也是感恩的操練。孩子小時候常把父母所做的一切看成理所當然,長大以後才發現父母曾經付出了那麼多。約瑟成為埃及宰相以後,並沒有忘記自己的父親,反而說:“那裡我要奉養你。”(創45:11)神若使我們後來比父母更有能力,不是讓我們輕看他們,而是讓我們有能力報答他們。
第七,孝敬父母也是給下一代留下榜樣。孩子不只觀察父母怎樣對待自己,也在觀察父母怎樣對待祖父母。當孩子看見父親耐心照顧年老的祖父母,他學到的不只是 “爸爸很孝順”,而是責任、感恩、忍耐和愛。我們怎樣對待自己的父母,很可能就是孩子將來怎樣對待我們的預演。
當然,第五誡還有一個重要的界線:孝敬父母,不等於縱容罪惡。 我們尊重父母,卻不能把他們放在神的位置上;我們愛父母,卻不能因父母的要求而違背神。使徒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真正的孝敬,是尊重父母,同時把神放在最高的位置。
這樣看來,第五誡比我們想象的深得多。神不只是告訴孩子:“你要聽爸爸媽媽的話。” 祂是在家庭中教導我們學習尊重、順服、感恩、責任、忍耐和愛。小時候我們領受父母的照顧,長大以後承擔自己的責任,父母年老以後,我們又有機會照顧他們。這一生,其實就是一個學習 “領受恩典,也報答恩典” 的過程。
而第五誡也讓我們看見自己的虧欠。我們或許曾經頂撞父母、輕看父母、忘記他們的恩典,甚至在他們需要我們的時候推脫責任。因此,第五誡不只是告訴我們應該成為怎樣的人,也讓我們看見自己的罪,把我們帶到基督面前。我們不是靠自己的孝順成為義人,而是在基督里蒙赦免,再靠着神的恩典學習成為一個真正感恩、謙卑、有責任的人。
聽眾朋友,第五誡表面上是在教我們怎樣對待父母,深處卻是在教我們怎樣成為一個敬畏神的人。您是怎樣看待這個問題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