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复杂的精神世界中,存在着一种普遍而又隐秘的心理现象——双重标准,它如同一面双面镜,照向自己是自动开启柔光美颜,照向他人时立即切换成高清锐化。这种“严于律人,宽于待己”的思想,深深的渗透进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成为绝大多数人的处世哲学。
我们总是习惯于用放大镜审视他人的过失,却用望远镜观望自己的不足。当他人犯错时,我们是严厉的法官,严格执法;当自己犯下同样的错误时,我们是辩护律师,激情辩护。我们在评判的舞台上永远扮演着双重角色。
那基督徒的生活中是否也存在着“双标”呢?答案是肯定的,甚至更为夸张,他们会拿《圣经》当武器,引经据典当做证据,牢牢占据着审判席。
他们会轻易地将自己的过错归为“需要被理解的软弱”,将他人的同样过错定为“应当被定罪的本性”。他们手持放大镜寻找别人眼中的刺,对自己眼中的梁木却视而不见。
对他人高举“圣洁”与“公义”的标准,要求其立刻、完全地改变,将恩典留给自己,将律法甩向他人。对弟兄姐妹的伤害或过失,可能要求其“无条件饶恕”或“为了和睦而忍耐”。但如果被伤害的是自己, 则可能义愤填膺,坚决要求“公平”与“正义”。
在教会中常会遇到这样一些人——善于“劝勉”他人的“勇士”和“属灵人”。他们劝人要奉献,自己却对穷乏困苦的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甚至把拒绝对他们进行帮助的行为说成是“有智慧”的。
他们劝别人要贫穷,不要贪图地上的享乐,要积攒财宝在天上,自己却拼命的去追求经济、权利上的成功。他们劝别人要受苦,几乎带上显微镜去审视别人的衣食住行,自己却香车豪宅,锦衣玉食,生怕委屈了自己哪怕一星半点。
他们劝别人要勇敢、要战斗、要勇于牺牲不畏风险。在他们的说辞与理论中有许多古今中外的殉道者,受苦者,奉献者,无畏者的例证,以此来指责你“惧怕了”“退缩了”“跌倒了”“小信了“但一有些风吹草动,甚至只是空穴来风,这些无比“属灵”的,“信心坚定”的主耶稣“最忠实的追随者”们,立即消失的无影无踪。
之后宣称这是来自上帝的智慧,《圣经》的教导:主耶稣说我们应当驯良像鸽子,灵巧像蛇。很多时候,面对他们所熟稔的经文与道理,你还真找不出什么理论可以解释或反驳。
面对这样的“双标”我只想说:信仰首先是用来要求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而不是只用来捆锁和指责他人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都不愿做,做不到的事情没有资格以信仰的名义居高临下的去要求别人必须要那么做。
真正有信仰的人,应该是柔和,谦卑的,心中充满悲悯与同情的,而不是高高在上的指责与要求,更不是将信仰做为教条去枷锁他人。
当我们站在内心的镜子前,“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马太福音7:3)这声质问,应当时常在心中回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