饕餮之罪:当肚腹成为我们的主人

中国是膳食大国,中国人很讲究吃喝。吃喝固然重要,但在绝大多数国人的观念里,吃喝纯粹是世俗生活的烟火气,跟属灵境界的高大上绝对搭不上半点关系。食物是神所赐的恩典,人的身体也需要饮食来滋养。圣经中有筵席、有婚宴,也有许多欢喜快乐的聚会,百姓坐下来一起吃喝欢庆。

旧约圣经《箴言》23章21节说:“好饮酒的和贪食肉的,必致贫穷。” 圣经所警戒的,不是正常的饮食,而是没有节制、不断要求更多的饕餮欲望。

在世俗世界中,人吃喝东西原本是为了维持生理机能,这需求却很容易演变为满足无尽的欲望而生活。本来是人享用食物,到头来人却被食物所控制,成为它的奴隶。

因此,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不是,我们可不可以享受食物,而是需要探究:当正常的饮食需求蜕变成无法控制的饕餮欲望时,人的内心究竟经历了何种变化?

古罗马人的宴席,可以帮助我们看见这种欲望如何越过界限。富裕的罗马人在宴会上摆出珍禽、野味、牡蛎以及各种稀奇昂贵的食物。

宴席不只是为了填饱肚子,也是财富和身份的展示。食物越珍贵、越罕见,越能显出主人的财富和地位。

今天我们当然不会在餐桌上摆孔雀和猿猴,但人的心并没有改变多少。我们的欲望也很容易从“我需要” 变成 “我喜欢”,再从 “我喜欢” 扩大为“我必须拥有”。

所以,饕餮真正的问题所在,并不只是一个人吃了多少,而是他是否已经失去了对欲望说 “不” 的能力。

保罗说:“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林前6:12)这是基督徒面对欲望时非常重要的原则。我们可以喜好某种食物,却不能让食物成为我们的主人;可以享受财富、娱乐和舒适,却不能让这些东西成为我们无法放下的对象。

更值得警醒的是,饕餮并不只发生在日常生活的饮食上。人可以贪食,也可以贪图更多的财富、享受、名誉和成就。甚至教会和非营利机构,也可能在事工项目、资源和人员上表现出类似的 “饕餮”,希望多多益善。

当 “更多” 本身成为目标时,我们就需要停下来思想:我究竟是在忠心使用神所赐的资源,进行服事,还是已经开始被自己“更多”的欲望所驱使,希望得到更多?

饕餮最终不是胃的问题,而是心的问题。饕餮之罪之所以致命,就是人的注意力不断聚焦到自己身上:“我想要什么,我喜欢什么,我怎样才能得到更多?“

然而圣经却为我们指出了另外一条出路:满足不一定来自拥有更多,而是可以来自,在基督里的知足。

保罗说:“我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可以知足,这是我已经学会了的。” 又说:“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腓4:11-12)

这里最值得留意的是:“我已经学会了。” 这几个字,知足不是人的天然本性,而是一门需要学习的属灵功课。
我们的本性总是告诉我们 “再多来一点”,《路加福音》12章15节却教导我们:“你们要谨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贪心,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

在基督里,我们不必靠着不断拥有更多,来证明自己的丰盈和富足。初代教会很重视禁食,并不是因为食物本身邪恶,而是借着禁食的行为,暂时放下身体所喜爱的东西,提醒自己的内心:我不是靠满足欲望而活着。

今天我们未必都需要用同样的方式操练,但这个原则仍然值得思想:我们是否能够在自己喜欢的东西面前说 “不”?是否能够享受物质,却不被物质所辖制?

我们需要节制,也需要祷告,求神鉴察我们的内心。《诗篇》139篇23-24节说:“神啊,求你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试炼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里面有什么恶行没有,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

也许我们真正需要问的,不只是 “我吃得是不是太多”,而是:“我的生命中,有没有什么事物已经成为 ‘我所不能放下的’?”

也许我们的“饕餮”不在盘子里,而在购物、娱乐、舒适、成就,甚至在对某种生活方式的执着当中。保罗在腓立比书中还有一句令人警醒的话:“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腓3:19)这不是单单对贪食者的责备,也是对我们每一个人的提醒。

受造之物是神赐下的恩典,供我们享用,却绝不能取代造物主,成为我们生命的主人。愿我们可以享受,却不放纵;可以拥有,却不贪恋;可以处丰富,也可以处缺乏。

因为真正的自由,不是想要什么就得到什么,而是即使没有我们所想要的东西,仍然能够安静地信靠神,知足于祂所赐的一切。愿基督成为我们的主人,也成为我们真正的满足。

Updated: September 18, 2026 — 4: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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