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神的事為念

十二歲的耶穌:我當以我父的事為念

神救人是藉着真理與恩典。真理是教人怎麼生活,恩典是人在沒有做好的時候,神讓祂的兒子來為人贖罪。耶穌教導人怎麼生活的記錄,全都是祂30歲到33歲的成人生活,惟有一次例外是耶穌12歲的記錄。這個故事讓世人看到少年耶穌在12歲的時候,已經知道人生當以神的事為念。請聽高興師的講解。

生命之光廣播電台 ©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