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傭人的律法,認識創造主神

人遇到貧窮的時候,需要工作機會。古時候沒有特殊技能的窮人往往賣了自己,進到僱主家裡作幫傭。創造主神三千五百年前制定了一條保護幫傭的法律。
簡言之,神告訴僱主,男佣為你工作六年,第七年放他自由。家人若跟着一起來,放他全家走。幫傭的妻子若是你給他的,妻子留下。男佣若愛你和妻子兒女不走,去見法官,用錐穿他耳洞為記,他就永遠留在你家幫傭。
三千多年前的法律充滿了仁慈。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貧窮只是一時不是一輩子,神給了窮人翻身與自由的機會。神也重視家庭,或去或留,用法律保障了家人在一起。
傭人的妻若是僱主給的,男佣走的時候妻子留下,免得男佣在外無法脫貧,女人因僱主的善意而失去了基本溫飽。一條法律讓人深深體會到給這法律的造物主神的仁慈。
聽眾朋友,您在人家裡幫傭嗎?請記得造物主神是仁慈的。您有任何困難委屈,請向神祈禱,造物主神會聽您的禱告,願您在神的帶領下,得到僱主仁慈的對待,有朝一日能夠翻身脫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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