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脚、劝酒以及文化的陋习

最近看到一则消息,即在湖北襄阳,两个朋友纳凉,喝啤酒助兴。不料一方劝酒,另一方不胜酒力不愿多饮。到最后拔刀相见,酿成悲剧。不禁感慨这真是不值。但这样的悲剧,在餐桌上的悲剧,真是屡见不鲜。轻者家庭不和,重则丢失生命。我们是否该反省了!酒本身是美好的,但有些不健康的饮酒文化,譬如劝酒是否应该被摒弃了?

历史回到上个世纪初,一百多年前中国女子的裹脚。最近到中国西部旅游,导游介绍了很多当地的风土人情。言谈间他也提及他家里四代同堂,奶奶还是裹脚的。旧时的女子,以“三寸金莲” 为美。大户人家的女儿,四岁便开始裹脚。这样脚就会小,长大后就为金莲。一般人家的女儿,五岁开始裹脚。长大后脚会大一些,称为银莲。而穷人家的女儿,六岁才开始裹脚,长大以后脚会很大,只能称为铁莲,这样的女子多半会被婆家看不起。因此只有在外面喂猪干活的份了。听到导游的讲解,我不禁想起小时候在乡下,邻居老婆婆夏天打开长长的布帛,清洗发臭的裹脚的情形。去年夏天在广东中山堂一游,记忆最深的就是看到一幅照片关于幼年的孙中山,振臂疾呼不要父母为姐姐裹脚的样子。仿佛时光穿越,想到旧时的中国女性必须要忍受的痛苦。人为的被摧残,就为了当时畸形变态的审美。用缠脚布层层紧裹,来阻止女孩脚部的正常发育生长。想象有多少那时的妇女因此轻则脚趾畸形、溃烂。重者整脚坏死,甚至失去生命。作为一名女性,我无法想象那样赢弱不堪,行走不便的母亲是如何堪以负荷腹中的孩子?更谈不上和孩子追跑玩耍…..

这就像天足会创始人立德夫人笔下所描写的 “那些西部的女子脚裹的像蹄子一样小…。北方的劳动妇女因脚小站立不稳,只能跪在厚厚的黑土地上劳作。”这样揪心的场景,真是令人心酸。我在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那个畸形的审美年代,不会去受旧时女子的痛苦。 也深深感谢那些有识之士帮助人们摒弃陋习,废除裹脚,其中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就像反封建起共和、废除两千年封建帝制的孙中山先生;就像那位英国富商之妻立德夫人…..

那时的女孩是不幸的,她们甚至不懂缠脚带来的后果和对身体的伤害以及对今后生活的影响。她们有的甚至可能不认为缠脚不好。她们可能被那些年长的妇人和传统文化所教化,就像在立德夫人的天足会上有的女人立起反对她的倡导。“裹脚漂亮”。因为只有三寸金莲才配得上那漂亮缎面的绣花鞋。而甘愿去忍受痛苦,去迎合那畸形的美?作为今天崇尚独立自信的女性,是无法想象一百多年前中国女子的缠足风气以及又如何对待这个残酷传统沿袭,狠心亲手再去摧残自己心爱的女儿的双脚?就为了那时那个变态的审美? 或者因为整个社会的审美变态, 人们只有这么做,他们的女儿以后才找得到好婆家?

当然,一百多年过去了,国门大开,正在走向世界的国人可能早就把裹脚这个历史事实遗忘了。但是类似的文化传统陋习,是否也要像废除裹脚一样被摒弃的呢?劝酒就是其中之一。中国有着悠久的喝酒文化,从大到国宴,小到家庭聚会,无酒不成席。没有酒就没有欢聚气氛。劝酒本是代表礼节以及对客人的尊重,但不知何时演变成了朋友间感情深浅疏离的标志。所谓感情浅,舔一舔,感情深,一口闷。我们很多人都看过别人或者自己经历过不胜酒力,无可推却的情景,最后喝得酩酊大醉或身体不适。但是这些都属于不值得一提的小案例,更有甚者,我认识两位朋友家人都是在酒桌上饮酒过量死亡的。当然在酒桌上死亡的毕竟是少数,更多的家庭是丈夫常年在外因为各种原因,工作的、或者私人的饮酒。有多少妻子、孩子晚上面对的是喝得烂醉如泥的丈夫和父亲?就像那亲手为自己女儿缠足的母亲,那劝酒的朋友,在别人不胜酒力时为他添酒的朋友?你是否想到你对别人生命的摧残,对别人家庭的破坏?对美好传统文化的曲解和污染?人不会一夜之间沉迷于酒精,环境的影响、朋友相聚的气氛,一次次、一步步将人引入沉迷。

我们是否要摒弃酒文化中不健康的成分,让美酒真正成为节日亲朋相聚助兴的琼浆玉液。

上帝要我们过有节制的生活,我们是否有告诉我们的朋友,在饮酒时要谨守上帝的诫命,要帮助那些不认识上帝的人摒弃劝酒的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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