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與百姓的相處之道

聖經廣泛地被古今中外的人閱讀,原因之一是祂的實用性。聖經內容貼近生活。神給了世人真理、面對生活的智慧,教人作正確的事,好讓大家得益處。

這裡舉個實例。有關我們每天生活裡面對官員的態度,從交通警察,稅務員,部隊長官,到省市鄉級幹部和國家領導們,我們如何跟他們應對妥當合宜呢?

聖經羅馬書13章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為什麼要順服做官的呢?聖經給了兩個理由。第一,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

第二,官員的職責是維護社會秩序安寧,在百姓當中確保公義公平。為此,做官的必須叫作惡的人懼怕,抗拒官員和法律制度的必自取刑罰。任何人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只要行善,就可得到官員的稱讚。因為官員是神的用人,與百姓有益,作惡的人卻當懼怕,因為官員不是空空佩劍的。正因為官員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是刑罰作惡的,所以順服官員,一方面自己的良心對得起神,二方面可以避免刑罰。

剛才我們是從神的心意,看百姓如何對待官員。現在我們從神的心意,看看作官的人該做什麼。官員需要明白,把權力賜給做官的神是慈愛的,所以使用權力的動機是在愛民,帶給人民好處;目的在維護公義,執行法律,保守人間的公平,使社會安寧。離開了行使權力的動機與目的,神發放權力給人的祝福就落空了。

做官的人需要知道,百姓和官員同有一位神在天上。神是仁慈的,所以做官的不要威嚇百姓。神是公義的,所以官員要公平,不偏待人。剛才跟您談論的主題是,在造物主神的計劃里,百姓和做官的如何彼此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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