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比事更重要

曾經帶中國足球隊打入世界盃的教練米盧有一頂帽子,帽子上有一句話:態度決定一切。在米盧走紅的那陣子,這話幾乎家喻戶曉。態度不一定決定一切,可是態度卻決定着許多事情。耶穌到世間來,他傳道的方法之一,就是讓人改變態度。我們來以“原諒”為例,看看耶穌是如何讓人改變態度的。

英國詩人亞歷山大·蒲柏有一句名言:人誰無過,原諒者,神也。(To err is human; to forgive, divine). 原諒一個人,這是和人自私的本性相互抵觸的,一個人犯錯了,我們如果按照自己的本性,是斷乎不肯原諒的,必然要給予懲罰或者報復。耶穌要改變人們這種態度,他要教人一種新的態度,要人學會原諒他人。人與人實現長久的和平,冤冤相報終歸不是個辦法。我們看一看中東地區的長久衝突就明白了。

耶穌改變人們態度的第一個辦法,是講道理。他用比喻,要人原諒回頭的浪子。他直接提出要求,要人們原諒自己的仇敵。他說,我們誰沒有過錯,而神原諒了我們。我們難道不該效仿嗎?

 

 

耶穌說,很多時候,我們對別人的小過失抓住不放,卻忘記了自己的大過失,正如看到別人眼睛中小小的刺,忘記了自己眼睛裡有根大木頭一樣。講道理不是所有人都聽的。你的話如果沒有一定的權威性,人們是聽不進去的。耶穌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也就是說,他是奉神差遣來傳道的,這為他的話增添了份量。

耶穌的第二個方法,是自己的模範行為,約翰福音第八章記載,有一個婦女通姦被人抓住, 猶太的文士和法利賽人要當眾用石頭砸死他。他們拿這件事情來試探耶穌,問耶穌該怎麼辦。

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拿石頭打她。”這是一句振聾發聵的宣判,因為人人都有罪,那麼為什麼不能原諒別的犯有過錯的人呢?耶穌後來對這婦人說:“我也不定你得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耶穌自己是個完人,是神的兒子,完全有權定罪,卻實行原諒,不給這婦女定罪,把她放走,我們這些罪人,為什麼不能原諒他人呢?

耶穌改變人們態度的第三個方法,就是有效地處理反對意見。你教人一種新的態度,持相反態度的人就必定會站出來反對,耶穌是如何應對這種情形呢?學習理論里有一種說法,叫“相反相成理論”(dissonance theory),意思是說,如果讓一個人經歷有可能和他的態度相反的事,很有可能改變他的看法。比如城裡人歧視民工,如果讓他們去和民工在一起生活一階段,就很有可能改變這種歧視。

耶穌的做法也很類似。有一回有個猶太人請耶穌吃飯,中間有個有罪的女人前來,用香膏抹耶穌。在那時候,香膏是很貴重的東西,把它奉獻出來,那是對對方極大的尊敬。這時候邊上的猶太人心裡就開始嘀咕了。照常理,耶穌是一個聖潔的人,怎能允許一個有罪的婦女來敬拜自己呢?

這個猶太人,就是耶穌態度教學中的持懷疑論、反對論者。耶穌卻把這種反對化作一個教育的機會,他舉了一個例子,說兩個人欠債,一個欠五兩銀子,一個欠五十兩,由於無力償還,債主都給免了。那麼欠五十兩的人應該更感謝債主。這和犯罪得到赦免的情形是一回事,其實人都是有罪的,都好像是欠債的,而且人有罪都無法自救,就如同欠債務無法償還。一些猶太人認為自己做得還不錯,耶穌卻利用這樣的機會給他們當頭棒喝,讓他們知道,這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罷了。他當場赦免了那個婦女的罪,給當場持懷疑心態的人上了生動一課。

親愛的朋友,傳授知識難,改變他人的態度更難,希望我們都能向耶穌學習,有言傳,有身教,還會利用各種機會,消除人們的反對和懷疑,幫助人們樹立好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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