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受洗,聖經怎麼說

在給別人傳福音,講到受洗的時候,聽到一種很有趣的聲音:“我為什麼要受洗?可不可以只要信,受洗嘛,就免了吧!”這就好比一個男人跟一個女人說:“我愛你!”女人回答: “愛我的話我們就結婚吧!”這時候男士支支吾吾推三阻四。這不禁會讓人產生懷疑:“你真的愛我嗎?為什麼不敢作出結婚的行動呢?”

有人會舉例說當耶穌釘十字架時,有一個強盜也沒有受洗,耶穌同樣也接納了他。但我想說:首先,這是耶穌絕對的主權。其次,我們這樣說的時候,是否是處在一種極端的情況下,無法接受洗禮呢?

如果不是,那就不應該搞什麼特殊! 如果世間有人可以不用接受洗禮的話,那非耶穌不可。但耶穌自己搞特殊了嗎?絕對沒 有!

在聖經《馬太福音》3章13-17節記載:耶穌自己本人也受了洗。當時針對祂受洗的事,耶穌說了這樣一句話:“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

“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是什麼意思呢?有的英文版是這樣翻譯的“it is proper 是正確的(中文和合本)”。“God requires 神的要求(新生命譯本)”,“We should do whatever God says is right 按神的要求去做是對的事(簡易讀本)”。

正常情況下,如果有誰可以不被施洗?只有耶穌。在《馬太福音》3章16節記載 “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這讓我們看到,耶穌受的是浸禮。 而為什麼要受洗?這也是出自救主耶穌的命令。

《馬太福音》28章18-19節祂這樣吩咐: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在《使徒行傳》里記載了很多人聽道,信了耶穌之後,立即願意悔改受洗歸主的故事。在使徒行傳2章37-41節,彼得和其他十一個使徒在五旬節講道,三千人受洗之前,彼得特別指明,受洗“叫你們的罪得神赦免,領受所賜的聖靈”。

8章26-40節,腓利向一個太監講明關於主耶穌的故事後,這其中顯然談到了關於洗禮的事情。之後,太監看到路旁有水,立馬下水受洗的故事。

大使徒保羅被揀選後也受了洗,9章18節這樣記載:“掃羅的眼睛上好像有鱗立刻掉下來,他就能看見,於是起來受了洗。” 所以,這些人偉大的人都受了洗,我們能有什麼推脫的呢?

況且,洗禮也是有其象徵意義的。保羅在《羅馬書》6章1-10節有詳細記載。洗禮象徵著與耶穌同死、同埋葬、同復活。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

《哥林多前書》12章12-13節也告訴我們:受洗是歸於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加拉太書》3章26-29 節也清楚地告訴我們:“受洗是歸入基督,披戴基督,屬乎基督”。

經文很多,請您慢慢查考,親愛的聽眾朋友和還沒有受洗的人,如果您願意悔改自己的罪、接受耶穌基督作為您生命的救主的話,那麼請您儘快接受洗禮。

生命之光廣播電台 ©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