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親人:不做假冒偽善的信徒

最近見到了一位多年不見的姐妹,她說她的媽媽剛剛過世,本來是一件喪事,但比喪事更令她心碎的是,自己在教會服侍的弟弟所行出來的事情。這位姐妹說:“我父母養育了我們姐弟兩人,弟弟從小是爸媽眼中的心肝寶貝,什麼好處都是以他為主。

爸爸過世後,媽媽就把房子轉在了弟弟的名下,而弟弟和弟媳婦老以工作繁忙為由,經常把媽媽送來到我這裡住,慢慢地就不說把媽媽接去跟他們生活了。而他們還說媽媽跟我住是應該的,什麼好處都給我了,還天天幫我做飯,說我享福得不得了。

我倒是寧願他們享這種福,可是他們不要啊!我得了什麼好處?所有的房產和錢財都給他們了。媽媽離世前住院,我弟弟來守了兩個晚上,就不幹了。而他守夜的時候,發現我媽媽還有一個存摺,裡面有兩萬塊錢,結果他居然拿走了。這是我媽媽計劃用來付住院費用的。

媽媽才剛剛過世,我弟弟馬上就去銀行要取這筆錢。因為我媽媽的身份證、火化證明都在我身上,所以他取不了,來跟我要。我不給,說媽媽還有醫院費用要結,且後面葬禮還有各樣花費,結果就得罪他了。從那之後,他更是什麼都不管。這個葬禮也鬧得非常不愉快。作為一個姑娘,其實我真沒有從父母那裡得到過什麼實際的財物,因為都給弟弟了。

去年他們還賣了一套爸媽留下的房子,也沒有說給媽媽一分錢。他們對我和媽媽如此的過分,關鍵是他還是教會的服侍人員。在別人面前說話可溫和謙卑了,也不得罪任何人,道理也講得可好了。可是對待家裡人,真的連個外人都不如。”

我們都會聽說:我們把好脾氣和修養給了陌生人,卻把傷害給到了最親的人。聖經里把這樣的人稱作“假冒偽善”,這也是人常犯的一種罪。確實,我見過和聽說過一些弟兄姐妹,甚至是牧者,在家裡跟妻子吵得天翻地覆,摔砸家裡的物件,大聲責罵自己的妻子孩子,還有自己的父母。而一外出和在教會,敬虔、謙卑、友善、溫柔立即掛在了臉上。甚至跟妻子剛吵完架,在外人面前,馬上就手牽手表現得很是恩愛。

信徒有這樣的表現,真是不該,應該在神面前悔改。不然,人總會有演砸的時候,像那位姐妹的弟弟一樣。藉着姐姐的口在向其他信徒講說她的弟弟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特別是信徒更是要知道聖經《提摩太前書》5章8 節 所說的:“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願這經文成為信徒對待家人的警醒,因為人最好的見證,是在自己家人面前的見證。能善待親人的人,他里外的見證一定不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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