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可以無需遠行

在教會時常會聽到一種聲音:“等我退休了,我一定要去某個國家傳福音!那裡的人還不認識主”“我沒有能力去到遠處,沒有辦法傳福音”“我口才不好,我知識不夠,不會傳福音。但“傳福音無需遠行”,因為活出信仰的生命,就是最好的傳福音的方式。
我們常常將“傳福音”想象成一個宏大的遠方使命,甚至因此倍感壓力。但是你要知道,你現在所在的地方:你的家、你的餐桌、你的辦公室、你的學校、你常去的那家餐廳,都是你傳揚福音的地方。

你每天接觸的人,就是你要傳福音的對象: 家人、朋友、同事、鄰居、同學,甚至是每天在小區門口打招呼的保安。他們是我們生命中最熟悉的人,也最能看到我們生命的真實改變。

“無需遠行”告訴我們:傳福音不是一個遙不可及的目標,而是一種隨時隨地的生活方式。《聖經》馬可福音 5章18-19節記載:耶穌治好了一個被鬼附的人。

那人懇求與耶穌同行,耶穌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 都告訴他們。”

很多時候,我們急於去遠方尋找“大使命”的成就感,卻忽略了身邊的人。而他們最需要看到的,是你我在信主後的改變,是神在你我這個基督徒身上所行的大能。

傳福音最好的方式,就是要身邊的人看到,你我真正活出了基督的樣式。當你的生命被神改變,你所在的地方,就是你的“遠方”,你生活的日常,就是最真實的見證。

希望我們都能在所處的當下,成為一束微光,照亮身邊的人;成為一撮鹽,讓他們嘗到主恩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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