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兒子被一群猶太大祭司院里僕人戲弄、打罵、侮辱(見引文),是祂死於人類之手的第一幕。耶穌為人贖罪而死的過程不是一槍斃命一刀斬首,而是18小時肉體與靈魂的殘忍折磨。耶穌承受的每個痛苦,顯明罪能夠把人的靈魂殘害扭曲揉擰到什麼樣子。
第二幕,猶太公會領導聚集,他們期待的一刻。
耶穌深得百姓愛戴,領導嫉妒生恨,要除掉祂。
羅馬巡撫批准猶太殖民判死刑,必須有個罪名。
耶穌自稱神的兒子,領導便扣上褻瀆神的罪名。
他們直問耶穌,為得口供,不是為知事實真相。
耶穌為了救他們,讓他們看到自己心裡的實情,
便說,我說事實你們不信,問你們你們不回答。
耶穌盼他們看見,不信不答因為心裡只有殺機。
耶穌復活後他們承認真相,認罪悔改便能得救。
於是宣告事實,“從今以後我要坐在神的右邊”
有審判的權柄,有知道公義、知道萬事的能力。
領導越聽越怕,為了自保,充滿殺機直逼耶穌,
“你是神的兒子嗎?”耶穌為救他們,已儘力了。
便實話實說,你們說,我是神的兒子,我是。
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嗎?這問題的答案能救人。
但願人人用心尋求答案是什麼,並且我願信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