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會裡學習面對紛爭與傷害

教會裡如果有人得罪了你,該如何處理?是粉飾太平若無其事,還是找他理論,說個清楚。屬靈長者郭振游老師告訴我們,神在聖經里給了我們清楚的指示和步驟,接下來請聽郭長老的講解。

教會有一些爭執是不能避免的,所以神給我們很好的教導,去處理教會爭執。我們來看聖經馬太福音18章15~17節,神怎麼說。

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你要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就贏得了你的弟兄;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個或兩個人同去,因為‘任何指控都要憑兩個或三個證人的口述才能成立’。他若是不聽他們,就去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把他看作外邦人和稅吏。

除了耶穌基督,世上沒有一個完美無過的義人。教會是一群有罪的人聚在一起,所以難免會有一些紛爭困難。神的紛爭處理方式:第一,祂說,倘若你的弟兄或姐妹得罪你的時候,誰去啊?被得罪的人。

為什麼是被得罪的人去,而不是得罪人的人去呢?很奇怪的喔。有可能是他不知道!有時候是無心得罪了別人,但是聽的人有意,說的人不知道。另外一種情況與好處是,有時候是互相得罪的。

如果等得罪的人來講的話,那可能遲遲沒有一個開始。所以神要求你(被得罪的人)自己先走一步,怎麼走?找一個沒有別人在場的時候,你跟他單獨談話。

為什麼單獨?給對方一個能夠下台階的機會,沒有別人知道。喔,是這樣啊,拿我跟你 “對不起”,就解決了。就挽回了友誼,就得到一個弟兄了。

人多的時候,礙於面子問題,他反而是很堅持,比較難道歉。就會防禦的說, “不是,我不是這樣”。所以我們先單獨談談,將一些可能是誤解的東西釐清。

但若是他不聽你的話,怎麼辦,接下來怎麼做?第二,“帶一兩個人去”。為什麼要帶一兩個人去?去調解!一方面調解,還有呢?

有時候可不一定是你對他錯,所以找個公正人客觀地看看這個事情。有時候你以為他是錯的,他不聽,其實是你弄錯了。所以我們找一個比較客觀的人去聽。

一個方面是客觀,還有什麼?也是一個憑證。就是說,我不是隨便去誣告你,我們兩方面看看,比較公正,而且有證明。

如果他還不聽呢?第三,去告訴教會!為什麼告訴教會?特別是大的事情,教會需要有紀律,所謂的處分。

比方說,若是弟兄犯了姦淫,你先單獨去跟他說,希望可能不是真的。或是跟他勸勉。他若說願意悔改,你就慢慢幫助他。這是比較容易的情況,一般還需要有跟進。
但如果他不願意的話,怎麼辦?就帶一兩個人去,大家說得很清楚,我已經跟你說了,講得很清楚,他還不願意改。就給教會,教會怎麼樣?

可能需要公布。因為基督的身體是一個聖潔的身體,如果有一些事,好像是毒瘡,或許我們需要除掉,是會影響整個身體的。

所以我們是要按着愛心一步步做,大一點的事,教會需要有立場。所以教會有時候針對很大的罪,如果不悔改,需要公開。

謝謝郭老師告訴我們,當教會裡的人與人意見不合,或是起紛爭的時候,根據神在聖經里指示的教導,我們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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