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會捐獻的態度

前兩天,一個牧者告訴我,教會的一位姐妹和他發生了一點矛盾,她打算離開教會。但是她卻找到牧者說,讓把她這麼多年的奉獻款退還給她。

並拿出一個小本,說她哪年、哪月哪日、奉獻了多少錢,一切在本子上都記得清清楚楚,還說自己對牧者那麼好,哪一年牧者生重病,她是天天熬雞湯送去醫院,還託人從國外帶葯回來送給他服用。

我聽了之後,真的是非常無語。也深深理解聖經《哥林多前書》13章3節所說的經文:“我若將所有的周濟窮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原來人很多時候的愛,為什麼在神的眼裡不被看為愛。

原來為什麼很多時候人的“愛”讓人難以承受不敢接受,因為他們的愛就如這位姐妹對她的牧者的愛一樣,並非真實和心甘情願的,甚至是有所期待的。更甚者,打着愛的旗號實則是想暗暗的希望牧者一切如他所願的一樣。這種想要操控的愛,一旦沒能達成心愿,就會“翻車”。

我曾經也遇到過這樣一位“熱心有愛”的姐妹,她時常邀請人吃飯,但是之後總是到處吹噓。也常說對誰誰有多好,但請那人幫點忙的時候,他總是不願意。這些話傳到了別人耳中,聽到她說這樣話的人,都怕跟這位“熱心有愛”的姐妹相處,也怕她邀約吃飯或是送什麼東西,因為都覺得她的“愛”太沉重了,承受不起!

您是否也遇到過這樣的人呢?又或者,您是否就是這樣的人呢? 對於教會的奉獻,有的人有一種錯誤的觀點:認為自己的奉獻是奉獻給牧師去了。而且他們會說:“牧師領工資,牧師的工資就是來自於我們的奉獻,是我們在養着他。所以牧師為我們服務天經地義,我們讓牧師幫忙做點什麼也無可厚非!”

有的人甚至認為自己是教會牧者的老闆,牧者應該隨叫隨到,自己的每一個需要都應該被牧者滿足,不然就不奉獻,斷了牧師的“經濟來源”。為這樣的人,我真的感到可悲,也為他們感到惋惜,因為所做的事,最終不能得神的喜悅,比不能得人的喜悅還更令人可惜。

這樣的行事和說話顯出心裡的虛假詭詐,顯示求虛榮。首先,牧者有權柄靠福音吃喝,有誰去辛苦工作不想要按時領取薪水呢?摩西律法還規定:“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所以辛苦牧養教會的牧者,千萬不要因着這樣的人物言行,領薪時感到難為情或羞愧!

其次,對於奉獻的弟兄姐妹,我想告訴大家:大家奉獻的錢財,千萬不要以為是奉獻給了牧者。大家是因着信心和感恩,奉獻給了神!是的,請認識清楚:人對教會的奉獻,是奉獻給了全能的阿爸天父。

即便教會從奉獻里付給牧者薪水,這意義是截然不同的!你給的,是給了神!牧者所領取的,是他在事奉神的過程中當得了!你不能認為是你養活了牧者。不!是神在供應和養活牧者!

對於基督徒周日給的奉獻,神說,個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的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根據神的教導,我們想想,向教會索要自己的奉獻款神會喜悅嗎!

神說,你們施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如果奉獻的時候清清楚楚的算計,想着也許將來有一天要討回來,這樣一來是不是不要奉獻出去還比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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