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說話,我們就說話;聖經沉默,我們就沉默

 

十九世紀初,美國的版圖不斷向西延展。大批移民離開東部,進入到廣袤的邊疆地區。在這些新興地區中,人們敬拜神的願望仍然炙熱。他們來自不同地區、具有不同的宗派背景,但當他們來到同一片荒野時,由於條件所限,常常只能共用一間簡陋的聚會場所。

牧者的腳步往往遲滯,跟不上拓荒者前進的速度。不能及時提供系統的教導和牧養。於是,在一間間簡陋的聚會所里,聚集着來自不同宗派背景的平信徒,他們開始嘗試組織敬拜,傳講聖言。

矛盾逐漸暴露出來,他們手中拿着同一本聖經,卻帶着各自不同的理解與信仰傳統。起初,這種多樣性似乎只是差異;但很快,就演變為困惑甚至衝突。有人按照長老會的方式講解,有人堅持浸信會的看法,也有人帶着衛理公會的教導。

講台之上,信息彼此不一;講台之下,信徒無所適從。同樣讀聖經的人,卻因信條、傳統、甚至細微的理解差異彼此隔絕。有的信徒不願意和其他人同領聖餐,只因為他們不完全認同某一份人為制定的信條。

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敬拜小組,又開始分崩離析。一個問題逐漸變得無法迴避:既然大家都是聲稱依據聖經,為什麼會得出如此不同的結論?若每一種解釋都堅持自己為真理,那麼教會的合一又將建立在何處?

在這樣的背景下,來自愛爾蘭的托馬斯•坎貝爾牧師呼籲,回歸使徒時代的單純信仰,以聖經本身作為唯一的權威與合一的基礎。

他將這一思想概括為一句簡潔的原則——“聖經說話,我們就說話;聖經沉默,我們就沉默。” 這一主張後來成為“聖經回復運動”中,最具代表性的核心原則之一。

“聖經說話,我們就說話”,強調的是的責任。凡是神已經在聖經中清楚啟示的真理,教會就當忠心傳講,不可迴避,也不可削弱。這一原則根植於使徒的榜樣,如《使徒行傳》 20章27節所說,“神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

因此,講道的權威不在於人的思想或傳統,而在於神已經說過的話。凡屬救恩、真理、敬虔生活之道,既然聖經已經發聲,教會就當同樣清晰而堅定地宣講。

“聖經沉默,我們就沉默”,則體現出屬靈的謙卑。對於神未曾啟示之事,人不可越界,不可將個人推論、哲學思考或文化習慣提升為教義。

這正如《申命記》 29章29節所言:“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 又如《哥林多前書》 4章6節提醒信徒的:“不可過於聖經所記。”這一 “沉默”原則防止人以自己的理解和臆斷代替神的啟示,從而避免在教會中製造不必要的負擔與紛爭。

這兩句話形成一種重要的張力與平衡:一方面,教會不可因懼怕產生爭議,而不敢宣揚真理;另一方面,也不可因熱衷於推論,而越過神啟示的界限。

前者若失守,真理便被掩蓋;後者若退讓,人意便取代神言。因此,真正的屬靈成熟,在於在 “神已說之處” 堅定不移,在 “神未說之處”謙卑克制。

在實際教會生活中,這一原則對於教會的合一有着重要的意義。紛爭往往是來源於,我們將個人解讀或人為傳統絕對化,而非出於明確的聖經教導。

托馬斯所提出的原則,促使人區分 “必要的真理” 與 “可自由決定的事項”,正如使信徒們所教導的:在核心福音上持守一致,而在非本質問題上,彼此用愛心相互包容 (《歌羅西書2:16》)。

於是一些信徒開始嘗試放下那些無法從聖經直接證明的爭論,轉而專註於神已經啟示的核心真理。他們發現,當人停止在 “聖經沉默之處” 爭執時,許多隔閡和紛爭自然消退;而當人一同站立在 “聖經說話之處” 時,一種更真實的合一反而逐漸形成。

這種思想後來深刻影響了“聖經回復運動” 所形成的多個信仰群體,使他們一直堅持 “無信條,唯有聖經” 的立場,努力在教義與實踐上回歸新約教會的最初樣式。

然而,這一原則在歷史中也面臨挑戰。如何界定 “聖經說話”,以及什麼才算 “聖經沉默”,本身就涉及解釋的問題。若處理不當,可能導致兩種偏差:一是過度保守,將一切未明說之事一概拒絕;二是過度推論,將合理推斷誤作必要命令。

因此,這一原則不僅是一種要信徒遵守的規則,更是信徒的一種屬靈態度——既尊重神話語的權威,也承認人理解的有限。

它不斷把人帶回最初的那個問題:當我們意見不同時,我們是在堅持神的話,還是在堅持自己的理解?當我們要求別人接受某些立場時,那些立場是否真的出自聖經明確的教導?

它呼召信徒在神的話語前忠心,在神的沉默中謙卑,正如《彼得前書》 4章11節所教導的:“若有講道的,要按着神的聖言講。”

這句話之所以歷久彌新,並不只是因為它提供了一個方法,更因為它揭示了一種態度——在神已經說話的地方,忠心不退;在神保持沉默的地方,彼此容讓。

對當時的邊疆教會而言,這是合一的起點;對今天的教會而言,這仍然是一個需要不斷學習的功課

Updated: May 4, 2026 — 5: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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