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問在傳福音這件事上最難的功課是什麼,我想很多人的答案是等待。我們常常渴望像彼得那樣,講一次道就有三千人悔改。我們期待禱告完畢,對方就熱淚盈眶、決志信主。
我們要求每一次探訪都要有果效。可現實往往是:為家人禱告了十年,他依然無動於衷;向朋友分享了無數次福音,他依然覺得那是“神話”;那個你一直關心的人,不僅沒有走近,反而越走越遠。
於是,我們開始焦慮,開始自責,開始灰心,甚至開始抱怨、責備。是不是我講的不夠好?是不是我的生命不夠成熟?是不是我的見證不夠震撼?是不是神不聽我的禱告?這人的心怎麼這麼剛硬!我是為了救他,怎麼這麼不知好歹!
我們為什麼會產生這種思想呢?我想那是因為很多時候我們覺得,只要邏輯夠嚴密、口才夠好、見證夠感人,對方就應該“買賬”。當對方沒有按照我們的預期回應時,我們就沮喪。
但《聖經》告訴我們,傳福音中的等待,不是失敗,而是一種我們自己都沒有意識到的得勝,它能訓練我們的忍耐,操練我們的謙卑。
讓我們承認靠人無法改變人心,唯有神能。也讓我們明白在傳福音的過程中,我們不是一個急於成交的推銷員,而要成為一個忠實的見證人。
傳福音中的等待,我們應該怎樣做呢?首先,我們要忠心的傳,忠心的愛,而把結果交給神,因為結果如何那是他和神之間的事情,把“讓他相信”這個擔子卸下來。
其次,自己活出基督的樣式,將你的行為化作等待中的語言,《聖經》(彼得前書3:1)說道:“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
有時候,閉嘴的見證比開口的傳講更有力量。一頓飯、一次幫忙、一個持久的微笑、一份不計算人惡的忍耐,而這些正是你在等待中最有力的“武器”。
然後,要不住地禱告。奧古斯丁的母親莫尼卡為他流淚禱告了整整十七年,才等到這位浪子回頭。十七年——那不是十七天,是六千多個日夜的等待與哭泣。最終,神沒有辜負她的眼淚。
聖經里的每一個等待,最終都指向一個結局:神的信實。所以你的等待,也不會落空。也許是明天,也許是明年,也許那扇門要等很久很久才會打開,但你要相信,在你看不到的地方,神正在動工。而你,在等待中,正在被祂塑造成一個更溫柔、更謙卑、更像基督的人。
“到了時候,就要收成”(加拉太書6:9),這是神的應許,永不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