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的源頭

嗨,我是瓊妮 厄爾克森 多田。是的,我有時會生氣。相信您也會。 如果我們不願承認,我們有時會被氣得七竅生煙,那我們就不夠誠實。通常怒火總是被討厭的人、事或物所挑了起來。

就像那一天早上,我需要開車上一條洛杉磯出了名擁擠的高速公路,到一個平時大約距離一小時左右車程的地方開會。我覺得我已經預留足夠的時間可以到達會場,但是您也許聽說過,美國洛杉磯是以塞車聞名的城市。

在會議預計開始的十分鐘前,我還卡在距離會場20分鐘左右車程的路上。交通廣播電台廣播,在慢車道有一個掉落的沙發椅 —— 在洛杉磯,如果不是沙發椅,就是床墊,要不然就是從卡車上滑落一地的橘子。知道塞車是因為沙發引起的也沒太大幫助。

我開始感覺車子里的氣氛緊綳了起來,我心裡開始埋怨我的朋友,在動彈不得的大塞車裡,慢慢地往前行。“可以開快一點嗎?”我盡量不顯示出我的不滿,但我們兩個都知道,我的聲音充滿憤怒。於是我深深吸了一口氣,然後把它交在主的手裡,那是我一開始就應該做的,把它交託給神。

我剛才描述的,可能也常常發生在您身上。 當我們生氣時,它的確感覺像高壓鍋中快要把鍋子炸開的蒸氣,不是嗎?我們甚至也形容我們快氣炸了。 我們認為憤怒是我們心裡累積的東西,每隔一段時間,我們必須疏減壓力。 當我們的怒氣消退時,那麼-啊-您感覺好多了,是吧?

但是,把怒氣當作液狀的情緒壓力,不時需要抒發一下究竟正不正確呢?我的朋友大衛·鮑爾森(David Powlison)說“這種看待憤怒的“液壓方式”確實可以捕捉到它的給人的感覺,但是這個比喻並不能解釋憤怒是什麼。”

事實上,如果人們不完全的對付憤怒,只是氣得捶枕頭,把門敲個洞,或是洗個冷水澡,都不代表憤怒就能得到抒發。那是因為憤怒是一種有關道德的行為,不只是過一陣子就需要發泄出壓抑已久的情緒。反而,它顯示出,我們允許罪在我們生活中搖擺不定。

如果您發現自己在心裡咒罵一個令人懊惱的問題或人,那麼它反映的,是您我內心的狀態。如果您我不停地抱怨,希望事情都隨己意而行,這不就是驕傲嗎?

對上帝安排給您我的周遭處境不滿,這不是貪婪嗎? 當我在如蝸牛一般前進的高速公路上,覺得遲到讓人丟臉而憤怒,這是因為我驕傲。我對朋友的開車技術不滿,反映了我的自私。

這件往事反映了我心裡一個更深層的問題是,我對神缺乏信靠的心。我以為神把我們丟在高速公路上不管了,然而這不是事實。

事實上,我需要相信上帝在掌控一切:時間,交通,和我朋友的開車技術。 坦白說,神似乎要我正視自己的驕傲、自私、小信,比準時到達會場來得更關注。

因為我們生活在罪中,就給了魔鬼煽風點火的機會,我們會更憤怒,在罪中陷的更深。所以請記得,最終,神在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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