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禱告:祈禱後,就要交託給神

有一個朋友從外州打長途電話來找我一起禱告,因為她的女兒生病了,她非常害怕、擔心、憂慮。雖然我們一起禱告,她還是很擔心,她不明白為什麼她不能交託。

其實禱告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交託。交託有三部分:第一步是認識,第二是信心,第三步是放手。首先我必須認識我所交託的對象,我才能相信他;我對他有信心,才能放心把事情交給他。

譬如說,我常常要到醫院去看醫生,門診的時候我不能把baby帶去,就得安排一個人幫忙,到我家照顧baby,這個人一定是我的熟朋友,不止認識她,而且知道她是怎樣的人,她有足夠的愛心,喜歡小孩,也很有經驗,是幾個小孩的媽。

我認識她,所以我信任她,相信她能夠把我的孩子照顧得很好。當我把孩子交給她以後我會很放心的。

我不會三分鐘、五分鐘就打電話來查勤,孩子該喝奶,妳餵了沒有?孩子該吃baby food了,孩子該換尿布了,孩子該睡覺了,這樣表示我並不信任她的能力。我必須放手,相信他的判斷不會有誤,相信她照顧孩子的方法。

同樣的,禱告中的交託也是如此。我們首先要認識所交託的神,祂是上帝,祂是全知全能的,祂永遠不會誤事,祂的計劃一定是最好的,祂值得信賴。因為祂從不說謊,祂是信實的,祂說過的一定做到,所以祂的應許永遠不會落空。

越認識神,我才能對祂越有信心,認識神最好的方法,就是透過聖經,從不同的人的經歷與記載,縱合來認識神的性格。祂做事的方法。因為祂是永不改變的神。

我認識了我禱告的主,把我的事交託在祂手裡以後,我就必須相信祂在這一切事上掌權,就不是我的事了。好比我請老公幫忙我去郵局寄重要文件,我就要相信老公知道怎麼做,不能限定他一定要照我的時間、我的方法來辦事。我的老公有充足的判斷能力,他知道怎樣把事情辦好,雖然我有我的想法,但是我不一定比他聰明。我必須信任他,我就會很安心。

既然交託了,最後一定要放手。記得有一個小故事說到有一個人,背着很沉重的包袱,走了很遠的路,他背得好累,在大太陽下汗流浹背,因為在鄉間小路上,車子行人都不多。

就在他氣吁吁的時候,突然有一部車從他旁邊經過,停了下來,車主邀他上車,願意送他回家,他高興地上了車,坐下來,可是肩上的重擔還是沒有放下來,一直背着。

車主說,“你怎麼上的車還不放下你的包袱呢”?那人說,“麻煩你送我一程,已經很不好意思了,這種小事我還是自己來吧,這擔子我還擔得起,就別麻煩你了”。

常常在禱告之後,我們沒有覺得如釋重負,就是因為我們沒有真正的卸下這個擔子。有些時候,我們在大事上交託,在小事上反而不容易交託。

記得老大賢安出生的時候,我的健康不好,體力很差,根本無法照顧小孩,也沒辦法做家事,甚至連拿衣服到樓下的洗衣房都沒辦法,只有交託。

就這樣,經歷着豐富的恩典與信實。後來漸漸的神讓我健康越來越好,七年後生下了賢樂,我洗車擦地拔雜草,樣樣都來。

但賢樂出生以後,我反而常常為一些小事擔心。第一個月她便秘,後來換了品牌的奶粉她又吐奶;接下來擔憂她吃不夠。六個月間生病不斷。

有一天我累壞了,在神面前禱告的時候,看見以前的我,因為只能交託給神,並信靠祂的應許,所以我很輕鬆。現在我健康了,常常忽略要繼續倚靠神,不知不覺越來越依靠自己,所以神提醒我,無論大事小事,沒有一件事神不能。神願意看顧。

朋友,您有什麼扛不了重擔,或是芝麻小事,煩擾在心頭?沒有一件大事神解決不了,也沒有一件小事神不肖插手的;信靠祂,放手交給祂,您一定能更認識祂!(作者:蔣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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