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如何行使神的權力與能力

古今中外神跡出現的時候引人注目,耶穌基督能夠吸引那麼多信徒跟隨祂,原因之一是耶穌行的神跡很多。

在耶穌所有行的神跡記錄當中,最引起我注意的是祂行的第一個神跡,耶穌在迦拿娶親筵席上變水為酒。因為這個記錄讓我發現,當時耶穌並不想要行神跡。祂母親得知筵席尚未結束,酒就喝完了,場面尷尬。所以請耶穌幫忙解決問題。耶穌回答母親說,我的時間還沒有到。意思是,媽媽,神還沒有指示我作祂的事。

這個回答叫世人明白一件事,凡是要動用神的權力神的能力的時候,耶穌從不擅自行事。祂倚靠父神,聽從父神指示做事。神叫祂行神跡,耶穌才行;神沒有指示,耶穌不行。

耶穌立下的這個榜樣特別珍貴。耶穌之前八百年,先知以利沙求神賜他加倍的靈。神允許了。神的靈帶着神的能力,所以人類歷史上,除了耶穌之外,沒有一個人行神跡像以利沙那麼多。

當聖經記錄到以利沙所行的神跡,有時候神並沒有指示下來,先知憑着自己的意思動用了神的權能。伯特利路上兒童拿他光頭開玩笑之後被熊咬死的事件,叫人看到不是出於神的神跡可能引發悲劇。相反,神沒有指示神跡的時候,雖然沒有神跡,人還是可以通過遵行神的話語,見證神的存在與神的慈愛。不一定需要神跡,世人才能知道有神。

耶穌跟以利沙的故事,如何應用在你我的生活中呢?父母、老師、官員、領導,都身負神賜下來的權力。下面就父母與孩子的關係舉個例子。

父母是上一輩,兒女是下輩,所以孩子小的時候,神給父母權力決定孩子怎麼做。權力意味着附帶的能力。所以,父母親在行事權力與能力的時候,要特別謹慎,用心遵守神指示的真理行使權能。

比方說,父母的力氣大,千萬不要生氣時體罰孩子而犯罪。父母知道的多,不要在思想上壓制兒女。父母要特別記得,神是愛。神動用自己的權能,都是為了祝福世人。所以父母行使在輩分中神賦予的權力與能力,動機必須是出於愛,方法必須不違背神教導的真理。

沒有愛,違背真理,就可能帶出咒詛。一個經常出現的例子是,孩子有需要來找爸爸,父親為了自己的舒適,動用權力把孩子攆走說,爸爸現在有事,不要打攪我。動機不是出於愛,沒有祝福,結果忽視了孩子的需要,剝奪了兒女蒙福的權力,傷害了父子親密關係。生長在父母的權下,孩子應該從父母得福,而不是受禍的。

水能載舟,也能覆舟。權能也是,所以行使權能要非常謹慎自律。最重要的是,行使權能之前,好好思想一下,耶穌是怎麼動用神給祂的權能?我這麼做,是出於神的意思么?我的動機是為了祝福人么?我的做法,有沒有違背神的慈愛、公義、聖潔、信實呢?願神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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