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竊賊對質,你會怎麼做

在一個炎熱七月的夏天,有三位紐約市的警察閃進一家超市,想喝點冰涼的飲料解暑。

沒想到一走進去,商家就要他們處理一個偷竊案。

被抓的女子,不像一個慣犯,她驚恐的臉上掛滿了淚水。

警察把她的袋子打開,裡面都是一盒盒吃的,沒有其他東西。很明顯她偷的原因是餓昏了,但沒錢買食物。

照理說,她應該要被帶上手銬,送進警察局。

如果你是警察,你會怎麼做?

這三個警察什麼話都沒說,拎起了女子的袋子,陪她走到收銀台,一人掏出十塊錢,幫她把袋子里的東西買了。他們決定不逮捕她。

女子拿着手帕掩面哭泣,不停的向警察道謝。

其中一位姓Sojo的警察說,“當你看到一張臉,看見他需要你,他真的很餓,作為一個人,是很難就這樣走開撒手不管的。”

聖經里有個故事講到耶穌時代的律法規定,安息日不可以工作,要用來紀念神創造天地的事工。耶穌的門徒經過麥田,肚子餓了,就用手掐了麥穗來吃。

注重法律的法利賽人認為掐麥穗等於是做工,就向耶穌控訴他的門徒違規,“看哪,你的門徒做安息日不可做的事了。”

耶穌回答神不會定門徒的罪,因為神以憐憫為懷,祂重視人的生命過於律法的條文。

這三位紐約的警察有屬神的情懷,他們對女子的同情憐憫讓超越了法律所能顧及的保障。

如果你是警察,你也會這麼做嗎?

作者:何雲 Salina Ho

smzg@smzg.org

生命之光廣播電台 ©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