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是什麼?】二:人人需要拯救

WhatIsChrJSW01基督教是基督徒的宗教(使徒行傳11:26;26:28;彼得前書4:16)。基督徒是耶穌的門徒。耶穌是拿撒勒人,他的門徒稱他為基督,或彌賽亞。為什麼世人需要成為基督徒呢?問題的答案是我們需要從罪惡中被救出來。為了理解為什麼世人需要從罪惡中被拯救,我們當明白人在神前面是有責任和義務的。所有的人和牲畜不同,不單單只有肉體。我們人的身體裡頭有一個叫做靈魂的東西,

這表示人是有靈的生命體(使徒行傳7:59;哥林多前書2:11;帖撒羅尼迦前書5:23;雅各書2:26)。起初神創造萬物(創世紀1:1),但是他卻照着“自己的形象樣式”造人(創世紀1:26-27;歌羅西書3:10;雅各書3:9)。這意味着神給了人思考和理性的能力。我們有能力理解屬靈的事情,也有能力相信那位被稱為神的至高者。人能夠分辨是非,知榮辱。當我們默想神的偉大時,能心生敬畏。人能夠敬拜神,人崇拜那位高於人的神,這份情懷普世存在於各個不同種族和階層的人當中。我們能夠模仿那位完全聖潔的神,而活得更加尊貴(馬太福音5:48;以弗所書4:21-23;彼得前書1:14-16)。

當使徒保羅在希臘雅典傳福音的時候,他誇獎雅典人“旺盛的宗教生活”(使徒行傳17:22)他們城裡有很多祭壇和宗教器物,用來敬拜許多不同的神明。為了確保沒有遺漏任何神明,他們還為“不認識的神”建了祭壇(使徒行傳17:23)。 因此保羅就告訴雅典人獨一的真神。

保羅說,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個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他所生的’(使徒行傳17:24-28)。

既然神是造我們的,我們要向他負責(以賽亞43:7;啟示錄4:11)。保羅告訴雅典人,有一天神會審判他們“詩人矇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訂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使徒行傳17:30)。

既然神已經把理性和分辨善惡的能力安置在人裡面,我們要對神負責。保羅也提到那些沒有從神得知律法的人,他們也知道“順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羅馬書2:14)。因為我們能夠知道神是存在的(詩篇,19:1-6;羅馬書1:19-20),因為我們能夠分辨是非善惡,我們的思想、行為、生活都要在神的前面有交待(使徒行傳10:42;羅馬書2:16;哥林多前書4:5)。

可悲的現實是所有能夠分辨善惡的成人都犯了罪。一切違背神旨意的就是罪,如“違背律法”(約翰一書3:4),“凡不義的都是罪”(約翰一書5:17)。善惡的標準不是神任意決定的。其實,像神一樣的就是對的,不像神的就是錯的。比方說,神是愛,所以沒有愛心的就是錯的(約翰一書4:8,16)。信實是對的,因為神從不說謊(提多書1:2)。 聖經新約列出了許多罪,讓我們知道罪行。在羅馬書上,保羅提到罪人寫道:

他們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上帝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羅馬書1:29-31)。

保羅也“列出了一般肉體情慾”的罪:“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盪、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兇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拉太書5:19-21)。有一些罪是會阻擋人上天堂的,除非犯這些罪的人悔改,保羅把這些罪記錄了下來。它們包括“淫亂、拜偶像、姦淫、作孌童、親男色、偷竊、貪婪、醉酒、辱罵、搶人口”(哥林多前書6:9-10;參考歌羅西書3:5-10;提摩太前書1:9-11;提摩太後書3:2-5;雅各書3:14-16;彼得前書2:1-2)。

我們犯了罪不能責怪他人。我們犯罪是因為我們屈從引誘(雅各書1:12-15)。雖然亞當夏娃把罪帶進世界,但是我們從來沒有被迫去犯罪。過去我們跟從別人的榜樣、順從自己的惡欲犯罪。罪惡就這樣地感染了全人類(羅馬書5:12)。就像跟從耶穌的人一定得救一樣,效法亞當、隨從他走罪路的人也將淪喪(羅馬書5:15-21)。

一些人教導說,罪是亞當遺傳給我們的,人一出生就有罪,這是錯誤的,聖經的教導不是這樣。聖經說,在神前面人人負自己的責任。孩子不因父母犯罪被判有罪,我們也不因亞當犯罪被判有罪。同樣地,父母也不因兒女犯了罪被審判為有罪(耶利米書31:29-30;以西結書18:1-20)。我們各人要在神前面交待自己的言行思想。

因為我們是罪人,又因為神是完全聖潔的,所以我們因罪與神隔絕了(以賽亞書59:1-2)。亞當夏娃犯罪之後,被趕出伊甸園(創世紀3:1-24)。同樣,我們犯了罪,神會審判我們。每個人都犯了罪,包括宗教信徒也是一樣(羅馬書3:9)。“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每個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參考約翰一書1:8-10)

我們本當得到的犯罪代價是死,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羅馬書6:23;參考加拉太書6:7-8)。在這處境中,我們深知自己多麼需要得救。我們因為犯罪而淪喪,無法自救,非常無助(羅馬書5:6)。如果我們努力嘗試,未來可能會少犯點罪。然而我們仍然會犯罪。以至於我們無能為自己的罪向神償付代價。我們需要被救。我們需要一位救主。


【基督教是什麼?】二:人人需要拯救
What Is Christianity? (02)
作者:Joel Stephen Williams, M.Th., Ph.D.
Chinese trans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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